作者:tmx发布时间:2010-10-22 20:45:00阅读次数:253各班级团支部、广大团员青年: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桂林理工大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桂理工党〔2010〕2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学校团委《关于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桂理工团〔2010〕16号文件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实际,以我院第一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契机,为更好的完善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更好的引导青年、服务青年,提高我院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扎实推进我院共青团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将相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团建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达到组织创先进、团员争优秀、团员青年得实惠的目的。
二、原则目标
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面向全体青年的原则、立足岗位建功的原则、突出实践特色的原则和注重活动实效的原则,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推动科学发展、增强团员意识、团员创优争先、加强组织建设”活动,使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学生的素质有新的提高,各项能力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组织建设有新的变化,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学院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叶 婷
副组长:唐丽华 钟立军 姚 慧 苑守瑞 李顺安 凌日飞
成 员:白嘉毅 李 尚 王如恒 黎 胜 顾展飞 向炜轩
黎梦琴 欧光明 周 瑞 魏 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凌日飞同志兼任。
四、主要内容
(一)争当“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组织建设要努力做到“五个好”:1、领导班子好。各班团支部要以学院第一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为锲机,按照学院团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酝酿推荐好团员代表和学生代表,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的整体素质高,班子成员要积极落实学院的相关工作内容,为代表大会的召开营造积极氛围;2、主题活动好。各班级团支部要积极组织落实,围绕服务广大团员青年的目的,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学理论、重实践,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以代表大会的提案征集活动为基础,积极开展主题团日竞赛、学生课外知识学习、科技创造等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3、支部建设好。班级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适应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团支部设置合理;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正常地开展工作和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推优”工作成效显著,按时完成学院团委交办的任务;4、活动阵地好。各班级团支部要科学设计团日活动,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教育意义活动,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成效明显,班级团建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5、青年评价好。班级团支部开展活动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肯定与积极参与,真正做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目的。
(二)争当“先进团员”,团员带头提高学习。基层团组织要带领团员们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好本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做好“五个带头”: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爱岗敬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新风。
(三)争当“先进团干”,共青团干部要争当“五个表率”:争当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竭诚服务青年的表率;争当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表率;争当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争当无私奉献、克难奋进的表率;争当严守纪律、严于律己。
五、分类指导
(一)高年级团支部
1、在高年级团员中开展寻访先进团员事迹活动
通过在高年级团支部推选出先进团员,寻找出一批典型先进、抓典型、互帮带、树新风、经过组织交流学习活动,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学习讨论,进一步引导全院团员、团干部加强学习、转变作风、提高技能,以更新的观念、更强的能力、更足的干劲、更实的工作,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开展“创先争优我先行,科技创新长才干”主题活动
通过高年级广大团员青年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引导我院广大低年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以“全国第十二届挑战杯竞赛”为龙头,以大学生科技立项为重点,以学科专业竞赛为载体,已提高我院广大团员同学的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广大团员青年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来抓,推进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科研能力的全面提升。
3、开展“创先争优,考研就业我先行”主题活动
通过班级团支部团员、团干的带头学习作用。在基层团组织要带领班级在学好本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争当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表率,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在班级团支部中,营造考研就业的积极良好氛围。
(二)低年级团支部
1、实施“一团一品”,树立品牌活动,打造特色团支部
“一团一品”,即一个团支部树立一个活动品牌。在开展活动中,重点围绕班级同学成才和专业学习,将团学活动与专业实践相结合,使班级同学既能参加团学活动,锻炼工作协调能力,又能促进专业课学习,真正做到,哪里有团支部,哪里就有充满活力的团的活动,从而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通过树立团建典型,以团支部建设为重点,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的组织观念、组织觉悟和综合素质,增强团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促进我院共青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2、创最佳主题团日活动,完善团支部组织结构
团日活动是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平台,开展团日活动的过程,也是支部组织优化的过程。如何将活动开展的有趣而有意义是班级团支部的重要责任,也是每个团干部的责任。活动内容立足团支部实际,能够体现广大团员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广大团员青年的交流,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为团支部建设提供建议。
3、“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团员青年创先争优”活动
各班级团支部要以推动专业化志愿服务为龙头,本着“立足学院、服务社会”的原则,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学院建设、尊老敬老、西部计划、献血宣传、防艾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中去。关爱弱势群体,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广大团员青年回报社会、奉献社会,在活动中实现自我升华,从而弘扬青年志愿者精神,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做好团员青年的基础文明建设,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培养广大青年阳光的心理、健全的人格。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0月10日——10月22日)。要结合我院共青团的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公开创先争优目标和具体办法,动员广大团员团干部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各班级团支部于10月29日上交本班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10月23——12月23日)。以迎接建团92周年之际和学院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的精神,深入开展“寻访先进团员事迹” 活动、“创先争优我先行,科技创新长才干” 活动 、“创先争优,考研就业我先行”活动、“一团一品,树立品牌”,活动、“创最佳主题团日”活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团员青年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我院各班级团支部、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履行承诺情况,适时进行点评评议,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
(三)深化提升阶段(2011年2月28日——4月15日)。在上一阶段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引导我校团组织和团干部开展新一轮承诺活动,进一步发挥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青年服务,做青年表率,影响和带动全体青年创先争优。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4月15日——5月15日)。围绕建团92周年之际,系统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选树先进典型,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要认真总结经验,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经常化,积极组织相关学校评优的申报工作。
七、措施要求
(一)公开承诺
学院各班级团支部要分别制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团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班级团员青年公开作出承诺,接受团员青年监督。
(二)点评评议
学院团委将适时对各班级团支部和团员团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督促整改提高。同时组织团员青年对我校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三)广泛参与
要将组织动员班级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的程度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选树各类先进典型,影响、带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形成比先进、学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良好风尚。
(四)评选表彰
结合学校团委年度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推荐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班级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团干部。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团干部进行集中表彰,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称号。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学院团委负责各班级团支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并构建学院团委统一领导,各班级团支部书记任班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班级团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认真落实
各班级团支部要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方案、有经费、有载体、有总结、有提高。学院团委将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汇报会、调研会、交流会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三)大力宣传
要充分发挥学院网站主页、班级QQ群、飞信群等各种网络媒介的作用,采取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在学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