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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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9版)

建筑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在桂林理工大学“区域工科优势”人才培养总体建设目标的指导下,本专业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和人居环境学科集群的号召,力求与新兴的数字技术、工程技术创新进行交叉融合,立足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地域文化,培养具有家国情怀、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好的建筑学专业知识和规划、设计实践能力,具有创造思维、开放视野、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毕业后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设计、教学与研究、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建筑学专业培养的人才服务面向城乡建设的各个领域。毕业生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专业工作,也可从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设计与规划,以及管理、教育、科研、开发、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建筑学专业毕业生经过规定的执业实践训练,可以参加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在设计、规划与咨询方面成为建筑师、工程师、设计师等;在教育、科研方面成为教师、研究员等;在管理方面成为项目经理、总经理等;在开发方面成为开发商、企业的技术骨干、顾问等。

学生毕业五年左右,预期达到以下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1:深刻理解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丰厚的人文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在工程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具备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

培养目标2:具有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适应建设行业需求的,与建筑学相关的、结构体系合理的专业知识,并有较好运用知识的能力;

培养目标3: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能综合应用建筑学及相关学科知识和技术,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利用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设计或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培养目标4:具备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全局视野和组织、分析、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开放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

培养目标5:具有自主学习和终生学习的意识,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适应发展的需求。

二、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扎实掌握建筑设计专业基本原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学习相关学科基础原理和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的基本方法。

1.1 掌握常用建筑材料的性质和性能,掌握常用的建筑工程作法和节点构造及其原理,能合理选用围护结构材料和室内外装修材料,并了解其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了解建筑防火、抗震等方面的安全性要求及建筑师所负有的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

1.2 通过系统学习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学科的建筑工程技术知识,掌握常用结构体系的受力状况、构件估算及主要结构构造要求;基本掌握结构体系与建筑形式间的相互关系及结构选型,了解与结构专业合作的相关内容;了解给排水系统、供热空调系统、照明配电、通讯网络、噪声控制与厅堂音质等的基本知识,并基本具有与相关专业人员协调配合的能力。

2.问题分析:能够运用建了解筑与城市设计领域的基本原理,通过工程实际、文献资料的调查研究,发现、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并具备写作与表达的能力。

2.1 掌握建筑设计的目的、意义和原则;掌握建筑功能、建筑美学的原则与分析方法,并在建筑设计中加以平衡和运用;

2.2 基本掌握建筑与场地、环境整理协调的设计原则,并有能力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地进行总体布局的构思;了解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观念和理论,基本掌握相应的设计原则;

2.3 了解建筑设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要求及其相互关系;初步掌握调查研究方法等工作方法,并有能力拟定设计目标的目标和要求。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独立运用建筑设计领城的基本原理和相关专业知识,创造性、综合性地解决实际设计课题中所遇到的复杂问题。

3.1有能力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并能综合分析各种因素,进而完善设计方案;

3.2 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项目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单体、群体或城市设计项目,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经济美观、安全、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 设计研究与信息处理:善于钻研建筑的关键领域,对建筑创作、创新怀有浓厚的兴趣,能够基于建筑学科相关理论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建筑与城市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开展专题调研、数据信息收集、分析、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4.1 了解中外建筑历史发展的过程及基本史实,了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与保护原则及手段,了解单带主要建筑理论及代表人物与作品;

4.2 了解当代建筑美学原理,具有环境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并体现在建筑设计中。了解成立规划、城市设计和景观设计的理论,初步具有城市设计、居住区规划及其景观设计的能力。

5.现代工具的应用:能够在综合性的建筑与城市设计与研究中,合理选择并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5.1能阅读建筑学专业的外文书刊,并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译的能力;

5.2具备使用现代机械工具进行表达的能力,包括木工制作、陶艺塑形和3D打印等工艺;

5.3掌握必要的软件操作能力,如CAAD、3DS、sketch up、PS在内的专业设计、图形软件,并使用这些专业软件绘制设计图和编制设计文件。

6.工程师社会责任意识:基于建筑学科相关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分析与评价专业实践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6.1 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对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合理评价;

6.2通过课程设计和实习的设计实践环节,将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专业实践;

6.3培养独立从事建筑设计的能力,增强对于实际工程项目的认识和能力。

7.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从本学科的相关专业知识出发,自觉在设计实践中强化对环境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知识的学习,并加以综合运用。

7.1 培养传承建筑文化,发展建筑科学技术,探求建筑与城市的发展规律,建立可持续人居环境的整体意识;

7.2 能够理解与评价针对复杂建筑和城市问题的专业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道德素养: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具有确建筑设计方面的价值观和评判能力,具有正确的建筑领城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意识,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8.1 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人文科学素养;具备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8.2 具备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懂法守法;热爱建筑及人居环境事业,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用人单位评价好并具有一定社会反响。

9.团队合作:在团队中具有较强的主动性、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具备领导设计团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协调各个相关专业矛盾的组织管理能力。

9.1通过本专业的系统学习,使学生可以了解建筑工程项目的多学科、多工种背景,深刻理解团队合作的意义;

9.2 利用在校期间的学习、见习及实习等多个实践环节创造多专业合作的工作氛围及作为设计牵头人的专业角色体验,以为未来的从业打下基础。

10.沟通交流:在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各方面要求及制约条件的前提下完成基础方案,利用清晰的思考和用语及图形的准确表达,实现在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甚至于国际视野的跨文化背景下的有效沟通与交流。

10.1 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设计委托单位、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无障碍的沟通和交流;

10.2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对建筑学科及其相关领域的国基状况有基本的了解,能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建筑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1.1 通过实习考察,了解注册建筑师制度及相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程序与审批制度,初步了解目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管理机构与制度;

11.2 了解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的前期工作,了解建筑设计合约的基本内容和建筑师履行合约的责任;了解施工现场组织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施工流程,了解建筑师对施工的监督与服务责任;

11.3 了解与建筑有关的工程管理原理与市场经济知识,包括概预算、评价、投资与房地产等的概念;了解与建筑有关的法规、规范和标准的基本内容,初步具有在建筑设计中遵照和运用现行建筑设计规范与标准的能力。

12.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2.1 从学习阶段建立自主和终身学习技能的信念,以应对不断变化的职业生涯;

12.2 了解参加注册建筑师等多种职业资格考试与考核的方法及内容,以有计划地展开学习,满足未来从业的需求。

三、主干学科

建筑学

四、主要课程和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初步、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原理、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设备、建筑物理、建筑制图、建筑数字技术、城乡规划原理、城市设计原理。

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建筑认识实习、建筑快速设计训练、历史建筑测绘实习、工程实践与设计院实习(生产实习)、美术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五、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学制五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学分要求

本专业毕业要求达到的最低学分为220学分,第二课堂6学分

其中:必修课145.5学分    选修课33.5学分(通识选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23.5学分)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41学分(军事训练1学分、社会实践 2学分)

学年学分要求(含专业选修课,不包括通识选修课):

第一学年:54+(1)   学分        第二学年:52+(1)  学分

第三学年:39.5+(1)  学分        第四学年:36.5+(1) 学分      第五学年:28 学分

专业主要课程、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为149.5学

 

七、学时统计与分配情况

课程性质

课程类别

学分

学时

比例

必修课

通识课

37

592

66.13%

大类(专业)基础课

45

720

专业核心课

63.5

1016

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23.5

376

15.23%

通识选修课

10

160

合计

179

2864

81.36%

实践课

集中性实践课

41

656

18.64%

课程实践(实验、上机)

21.5

344

/

合计

220

3520

100%

 

课程教学学期周学时分配

学  期

必修课

24.9

26.8

24.0

20.5

14.3

15.5

8.4

8.8

/

/

选修课

/

/

1.2

2.5

3.6

2.8

6.8

7.6

/

/

注:通识选修课未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