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在4222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集中学习会议,逐条逐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篇总则,即第1-5章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以及其他规定等内容。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曾榕主持并领学,在家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曾榕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严的基调,强化系统观念,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并从丰富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持从严要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等五个方面对总则部分进行了解读学习。
在学习交流环节,学院院长钱凯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徐时、虞爱平等分别作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钱凯同志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党作为执政大党、百年大党为什么能长期保持生机活力,重要的抓手就是鲜明的党规党纪。我们必须要明底线、知敬畏、有标尺,这个标尺就是《条例》。作为党员教师,不仅要争做党员先锋,更是要做学生的引路人,坚定地执行和遵守党规党纪,这样才能做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工作。
徐时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深刻认识《条例》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制度保障作用,持续在深化认识、学懂弄通、贯彻执行上下更大功夫,以学促思、以思促行、以行促学、学思行合一,以党纪学习教育的扎实成效,推动党的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虞爱平同志结合相关案例从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四个方面谈了认识体会。他表示,教师必须在道德上率先垂范,对纪律存敬畏之心,切实增强守纪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提高法律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做到知责于心、履责于行。
曾榕同志最后总结强调,《条例》总则是党内法规的基础部分,具有统领性。我们要深入领会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条例》总则修订的重点,带动分则各项纪律的学习理解,不折不扣贯彻《条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学习会议现场
(一审:林宝唐;二审:张萌萌;三审: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