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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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科研试验设备和场地预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设备和场地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方便广大师生进行科研和教学工作,规范管理,更好地为全院师生服务,特制定了本管理规定。

一、 通则
1. 科研试验开始前,需对自己的试验有统筹的安排,有详细的试验计划、试验方案和日程安排。在申请试验时,需提交试验申请表、详细的试验方案(包括构件设计、构件数量、测点布置、加载装置、加载工况、需试验室提供的设备、安全措施等)以及预期的时间安排说明。在申请表中需有明确的试验准备时间、预期开始时间,同时实验室会根据试验类型、构件数量等确定试验安排的具体时间。
2. 实验室应在申请表中的试验开始一周之前电话通知该研究生进场开始准备实验,如超过实验开始时间一周,该研究生试验构件仍未准备完毕,不能够按时进场安装,则该次试验申请自动作废。试验申请作废后,该研究生还有一次(且仅有一次)申请试验的机会,但该试验申请需重新参加排队。
3. 实验室管理员应每月对试验安排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学院实验室网站上公布。
    二、 设备预约登记管理
1. 实验设备使用必须经过预约,未经预约登记以及管理员培训,不得擅自操作实验设备。
2. 使用者进入实验场地或房间必须使用授权的门禁卡(预约之前需办理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发现私自将门禁卡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暂停该门禁卡的使用资格,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与相应处罚。
3. 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仪器损坏、影响性能者,将被取消仪器预约和使用资格,并在全院师生中予以通报,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试验负责人承担。
4. 不同设备只能在指定区域使用,不得随意移动和借出设备。易损坏的精密配件未经许可不得擅动。有特殊需要,与设备管理员联系协调。
    三、 实验室场地预约登记管理
1.实验室的主要场地或房间实行预约登记使用,根据试验申请、试验方案及预期的时间安排说明,确定开始时间和预期结束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试验负责人应与实验管理员申请,经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时间和场地,并报实验室主任同意,可给予 20%试验所需时间的宽限期;如宽限期结束,该试验仍未完成,试验需重新递交试验申请并重新排队(如因实验室试验设备问题等原因导致的试验拖延,不计入试验时间内)。
2.未经预约登记,私自占用实验场地或房间,实验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1实验管理人员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3天内)清理出场;
2如场地条件允许,可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协调放置在指定位置,并补办材料入场手续;
3逾期未做答复和处理,实验室统一安排进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其所有人负责。
3
.已完成试验的试件或模型,必须在7天之内清理出实验场地或实验房间;逾期不清理的,实验室将统一清理,产生的费用由试验负责人承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试件或模型,需提前与实验室管理员协调联系,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4
.在各实验场地或房间内摆放的试验模型(试件)以及在预制场内堆放的各类建筑材料、工具、模板、废弃试件等杂物,应报告相关实验场地管理人员并做好登记;管理人员处没有登记的,实验室管理员可根据学院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产生的费用由试验负责人承担。
5
.试验模型(试件) 在实验场地和房间内的摆放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超过2个月的,需与实验室管理人员沟通协调,并经学院领导审批。
6
.试验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在3天内完成场地的清理和卫生工作;逾期不清理的,实验室将统一清理,产生的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7
.实验完成后,应做好仪器设备及场地的清洁卫生,经实验室管理员确认签字后方可退场